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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舉辦煙花爆竹經營單位(批發(fā)企業(yè))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(yè)人員復訓培訓學習班的通知

[  來源:本站  |  作者:admin  |  日期:2016-05-04 14:56:13  |  瀏覽 283  次  ] 【  

 

為了貫徹實施《安全生產法》、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監(jiān)總局令3號)及《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的決定》(安委〔201210 號)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文件要求,提高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水平,確保安全生產,桂林技術交流站(國家二級安全培訓機構)定于 20165 9日至 10日,舉辦一期“煙花爆竹經營單位(批發(fā)企業(yè))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(yè)人員復訓培訓學習班”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訓對象:

1.已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(批發(fā))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。

2.持有特種作業(yè)操作證(煙花爆竹安全作業(yè))本年需進行復審的特種作業(yè)人員。

  二、培訓學習內容:

1. 安全生產新的法律法規(guī)、政策及標準;

2. 煙花爆竹知識、安全管理知識再學習;

3. 安全管理新的理念;

    4. 事故案例分析。    

三、培訓時間及地點:

1. 報到時間:201659日。

2. 培訓時間:201659日至510日。

3. 培訓地點:桂林市中山南路35號經貿大廈內本站會議室。

四、收費標準:

1.安全管理:300元/人(含學費、教材及考試考核、辦證費用等);

         換證350元/人(含學費、教材及考試考核、辦證費用等);

2.特種作業(yè):120元/人(含學費、教材及考試考核、辦證費用等);

換證150元/人(含學費、教材及考試考核、辦證費用等);

五、其它事項:

1. 本次培訓考核后,安全管理資格證將換發(fā)桂林市安監(jiān)局核發(fā)的《考核合格證》,因此要求學員必須本人參加培訓學習,并經考試考核合格。

2. 學員需提交證件原件。

3. 特種作業(yè)人員提交近期身體健康證明。

4. 換證學員提交1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;身份證復印件1份。

聯(lián)系電話:07733835795     傳真:07733837279

         桂林技術交流站

         201654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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